關于征集 《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修訂意見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管委會、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經發局,各相關單位:
為引導和推動我區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首批次新材料產品研發創新和成果轉化,我廳計劃組織開展《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目錄》)修訂工作,作為保險補償、銷售獎勵等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據?,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生產企業注冊和納稅關系在自治區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應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能力。2.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中新材料領域或國家《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見附件1)中的新材料產品,并結合我區新材料產業發展實際,圍繞重大工程建設需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等新興產業發展需要提出修訂意見。3.品種、規格、性能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技術含量及附加值高,達到國際、國內同行業領先(或先進)水平,且依法擁有該產品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4.已完成產業化開發建設,處于市場驗證或初期應用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示范意義較大。優先考慮突破“卡脖子”技術、?實現國產替代等在產業基礎再造和產業鏈提升中具有重要意義的新材料產品。
1.新增。產品取得重大創新突破,且已實現批量產業化,首次進入市場階段,用戶使用存在顧慮,未取得市場化業績的新材料產品。
2.刪除。已獲得批量支持,產業化應用比較成熟,市場應用風險顯著降低或不存在應用風險的新材料產品。
3.調整。產品實現迭代升級,產業化應用還不夠成熟,市場應用風險仍比較高的新材料產品。性能指標應根據產業發展實際,進行優化調整。
1.《目錄》是申請我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據,請五市工信局和寧東管委會、銀川經開區經發局積極做好國家和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推廣應用政策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優勢重點新材料研發生產企業積極參與目錄修訂。
2.請申報單位認真對照研究,結合自身新材料產品研發生產情況對《目錄》提出修訂意見,并向屬地工信主管部門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修訂意見報告》(見附件3)。產品名稱、性能指標、應用領域的表述應精準,體現關鍵核心量化指標,避免羅列過多一般性指標。3.各地工信主管部門對轄區企業提出的修訂意見進行初步篩選,于2月29日前將《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修訂意見匯總表》(見附件4)及企業申報資料報送自治區工信廳新興產業發展處(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并附完整申報材料的蓋章掃描件電子版及意見匯總表可編輯版)。1.《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2.《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1年版)》3.《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修訂意見報告》4.《自治區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修訂意見匯總表》
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1月19日